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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一天不小心掉了手機,

請記得一件事~

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.........

 

第一: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,記得拿報案三聯單,一定要拿。

第二: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,打越多越好,手機越容易找回。

第三: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。

第四:收到上月帳單後,拿著報案三聯單,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。(法律規定的 )

 

有趣的來了,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,他會找誰要呢?

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........(電信法第56條 )

 

太晚知道這訊息了

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

反正好人很好欺負.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

 

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.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

向系統業者(中華電信)停話(業者在12小時候才停話 ).

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

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

 

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

並說若我們不繳.他們要呈到警局去......

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

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.....查阿查.....半個月又過了

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..

 

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 ..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(那時哪知道阿 )

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(還強調這是常識ㄟ)

只要找不到兇手 ...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

不繳的話會移送..自動扣你的薪水

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.........

還很好心的說~~~頂多 ~~

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.所撥出的費用.由業者自行吸收.(約六千元 ).......

 

 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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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dyuvivian2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