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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x先生:

  或許你會奇怪,這次兒子怎麼混成這樣,三天沒回家了,跟你說喔,你的兒子在我手上,請盡快的準備100萬給我,或者你還有的話,就能不能再給多一點,我也會很高興。


至於你的兒子我沒有欺負他,他叫我在信上再寫說他其實比較喜歡我這個大哥哥,他說你禿頭又很機車,玩具都不買給他。我幫你兒子買了幾個變形金剛,還送他一部腳踏車,這些很貴,除了原來的贖金之外,我希望你再多付買這些東西的5000零48元給我。


可是我想雖然你兒子不喜歡你,作為一個爸爸你還是要愛護你的兒子,這才是做人做事的道理,所以你還是應該要把小孩贖回去。如果你給了我100萬,我就會放了你兒子,可是如果你不給,那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,所以拜託你一定要給錢給我。


  寫到這裡,你兒子叫我一定要分段,我教育程度不高,不太懂,你兒子還罵我是白痴,我很生氣,想打他,可是又打不過他?你兒子花我太多錢了,還說不打算回去,這個小孩很可怕,才十歲耶,會不會是你教育方式不正確,x先生,以後須要多注意好嗎?


對了都離題了,x先生,我想說的事,那贖款你準備好就請用電話聯絡我,我夜間的電話是2XXXoXXX,要是找不到,可以打我手機,我手機號碼是09X9-xxxoxx,或是直接到我家樓下按個鈴,我的地址是X X 縣X X 路X段X 巷 X 號X 樓。我會親自下來拿錢,然後把小孩還給你。

  好了,我也不知道要寫些什麼了,因為我跟你又不熟,沒有很多話好聊,那麼,在此祝你福如東海壽比南山吧!就這樣,再見!



PS:對了,你的兒子是豬頭,他說他根本記不清楚你們家確實的地址,我怕會寄錯,如果正在看信的這位人士不是x先生的話,請幫我轉交一下吧!感激不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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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dyuvivian2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