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不知道的勞健保規定!

因公受傷,要用勞保住院,勿用健保,權利是給知道的人,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道,吃虧多大您知道嗎?!台灣勞、農、公保共一仟多萬人,或您的親友客戶,下列情形可領給付,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,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?勞保局通常會告訴您不能申請。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或接電話的人,他們有的不懂,有的是立場與您相反,當然說法有所不? 。所以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,以免權益受損。

中風、老年癡呆症、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240.6元。

臉上有疤痕,最多領72.19,鼻子塌陷,失去嗅覺,最多可領44.1元。
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、睪丸等最多32.08元。
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,最多32.08元。

肺、肝、胃、腸、胰、脾、腎、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,最多240.6元。

言語機能障礙,講話不清楚的,最多200.55元。

耳朵重聽,最多128.35;視力模糊,最多200.55 元。
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,最多200.55元。(不一定要殘缺)

脊柱畸形、障害、駝背者,最多可領88.2;長短腳最多可領56.1? U元。
父母配偶子女死亡(含出生即死亡),最多可領12.03元。

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,不一定要住院,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30,380, 最久領2年;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2.07,最久領1(只有勞保) 

1.公傷傷病給付:要件是
(1)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
(2)正在住院、門診、復健
(3)未取得原有薪資,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%給付,第2年仍在治療中者降50%,以2年為限。

2.普通傷病給付:要件是
(1)普通傷害或疾病
(2)住院
(3)
不能工作
(4)未取得原有薪資,可自住院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%,每半月給1次,也可在出院後一次請領,最多可領6個月,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者,可續領6個月。(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,並於第四日起算)

附註: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%的薪水,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間依勞保條例第18條規定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,勞保年資照計。

60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,雖超過2年仍可領。
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,配偶少發2萬,流產少發1萬,可申補。
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58.81,歡迎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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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dyuvivian2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